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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协议
作者:万绿筑林综合服务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19-07-31 来源:万绿筑林综合服务交易平台
尊敬的用户:
新《电商法》颁布后,为了响应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让您在万绿筑林网能获得更快的响应速度,更安全的资金保护,更便利的财务流程,更优质的服务体验,就此发布《网络服务交易协议》,请充分阅读并详细了解。
《网络服务交易协议》
本协议由甲方(商品购买方)和乙方(商品提供方)在线签订,请甲方仔细阅读协议内容,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甲方点击接受本协议,即意味着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认可。甲方点击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在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应拒绝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拒绝与乙方达成合作。
第一章、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根据服务需求主动向乙方提交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未按照前述标准提供资料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义务,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在向乙方提交项目所涉及资料时有权一并对乙方的服务提出建议和思路,同时有权在验收时对乙方的服务成果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提出的服务建议或思路以及修改意见应当明确具体,如不明确,乙方有权不听取建议或拒绝修改,同时甲方不得借机拖延进度及应支付的款项,甲方提出超出协议约定范围的修改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或者另行收取费用。
3、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项目款项的,乙方有权拒绝或顺延提供服务。
4、甲方应充分了解且同意遵守服务平台公布的所有协议、规则、制度等文件,并按照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交易事项。
5、甲方应及时验收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包括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如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后7日内甲方未给出具体验收意见的,视为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合格。如有下一阶段服务的,乙方有权继续推进;如下一阶段服务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推进的,乙方可停止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义务,包括提供必要资料、及时验收、及时回复等。
7、甲方同意并知晓,乙方仅提供合法、合规的服务、合理的服务,对甲方违背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服务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8、甲方应当保证委托的服务事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并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甲方应当保证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不得将服务成果用于任何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甲方应自行承担服务成果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责任。
10、甲方同意,为便于甲方交易,本协议作为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根本性约定,具体服务项目、期限、金额等甲方在平台下单时予以标注,甲方对在订单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1、甲方下订单时,应仔细确认所需要的服务内容、价格、数量等信息。该等信息将作为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方应对该等信息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12、甲方理解并同意:下单时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甲方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甲方发出的合同要约;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信息并确认提供服务且甲方支付订单款项后,订单生效。
第二章、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应当积极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甲方提出合理需求且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的,乙方在提交服务成果后可提供不超过3次的修改服务,但超出协议约定内容的修改需求乙方有权拒绝。
3、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除为履行本协议义务及法律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或顺延提供服务。
5、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含变更期限)内完成工作(含变更内容)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未确认部分的项目款。期限届满后,如在甲方催告要求交付服务成果或申请退款之时起48小时内,乙方仍无法交付工作成果,乙方同意全额退款给甲方,但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方与乙方约定分阶段工作的,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甲方应在7日内予以验收确认,如验收合格应支付已完成阶段的项目款;如甲方在7日内未予以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阶段项目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确认支付项目款后产生纠纷的,已支付项目款不予退回,但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自行缴纳相应税费。
8、乙方可能会向实现甲方需求所必须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共享甲方的订单信息,以保障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顺利进行。比如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订单信息与第三方知识工作者共享来实现甲方的服务需求,并使其完成后续的售后服务,甲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章、流转和发票
1、万绿筑林平台委托浙江联泰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项目款项收支事宜。
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最终实际支付的赏金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四章、知识产权
1、本协议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在甲方支付完全部项目款后,归甲方所有,乙方或乙方委托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保留法律规定禁止转让部分的知识产权,同时保留服务成果用于案例展示、评选的权利。但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应当保证服务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侵权行为,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甲方的服务需求如需采购第三方知识产权产品的,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支付采购费用后,乙方予以采购并使 用或有甲方自行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使用。
4、甲方在未付清所有服务费用之前,不得使用服务成果,不得主张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如甲方在未付清服务费用之前自行或许可他人使用(包含但不限于直接使用、修改后使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的,导致乙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甲方应积极就服务成果申请相关知识产权(如有),如发生第三方侵权的,乙方可协助甲方维权,但不对维权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责任限制
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乙方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3、在乙方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第六章、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提交服务成果的,应按项目费用总额的0.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未付款中扣除),延期达15天及以上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已收取的费用应予退还。 乙方承担责任以收取的服务费用为限,仅在已收取的服务费用范围内承担责任。
2、甲方在服务期间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协议的,已支付费用无权要求返还。
3、乙方在服务期间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协议的,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第七章、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释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浙江联泰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即西湖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其他
1、本协议以电子文本形式生成,甲方与乙方完成协议订立手续后,即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的任何约定如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无效的,该无效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甲方与乙方仍因履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新《电商法》颁布后,为了响应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让您在万绿筑林网能获得更快的响应速度,更安全的资金保护,更便利的财务流程,更优质的服务体验,就此发布《网络服务交易协议》,请充分阅读并详细了解。
《网络服务交易协议》
本协议由甲方(商品购买方)和乙方(商品提供方)在线签订,请甲方仔细阅读协议内容,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甲方点击接受本协议,即意味着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认可。甲方点击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在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应拒绝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拒绝与乙方达成合作。
第一章、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根据服务需求主动向乙方提交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未按照前述标准提供资料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义务,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在向乙方提交项目所涉及资料时有权一并对乙方的服务提出建议和思路,同时有权在验收时对乙方的服务成果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提出的服务建议或思路以及修改意见应当明确具体,如不明确,乙方有权不听取建议或拒绝修改,同时甲方不得借机拖延进度及应支付的款项,甲方提出超出协议约定范围的修改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或者另行收取费用。
3、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项目款项的,乙方有权拒绝或顺延提供服务。
4、甲方应充分了解且同意遵守服务平台公布的所有协议、规则、制度等文件,并按照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交易事项。
5、甲方应及时验收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包括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如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后7日内甲方未给出具体验收意见的,视为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合格。如有下一阶段服务的,乙方有权继续推进;如下一阶段服务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推进的,乙方可停止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义务,包括提供必要资料、及时验收、及时回复等。
7、甲方同意并知晓,乙方仅提供合法、合规的服务、合理的服务,对甲方违背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服务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8、甲方应当保证委托的服务事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并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甲方应当保证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不得将服务成果用于任何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甲方应自行承担服务成果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责任。
10、甲方同意,为便于甲方交易,本协议作为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根本性约定,具体服务项目、期限、金额等甲方在平台下单时予以标注,甲方对在订单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1、甲方下订单时,应仔细确认所需要的服务内容、价格、数量等信息。该等信息将作为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方应对该等信息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12、甲方理解并同意:下单时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甲方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甲方发出的合同要约;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信息并确认提供服务且甲方支付订单款项后,订单生效。
第二章、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应当积极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甲方提出合理需求且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的,乙方在提交服务成果后可提供不超过3次的修改服务,但超出协议约定内容的修改需求乙方有权拒绝。
3、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除为履行本协议义务及法律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或顺延提供服务。
5、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含变更期限)内完成工作(含变更内容)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未确认部分的项目款。期限届满后,如在甲方催告要求交付服务成果或申请退款之时起48小时内,乙方仍无法交付工作成果,乙方同意全额退款给甲方,但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方与乙方约定分阶段工作的,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甲方应在7日内予以验收确认,如验收合格应支付已完成阶段的项目款;如甲方在7日内未予以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阶段项目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确认支付项目款后产生纠纷的,已支付项目款不予退回,但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自行缴纳相应税费。
8、乙方可能会向实现甲方需求所必须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共享甲方的订单信息,以保障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顺利进行。比如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订单信息与第三方知识工作者共享来实现甲方的服务需求,并使其完成后续的售后服务,甲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章、流转和发票
1、万绿筑林平台委托浙江联泰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项目款项收支事宜。
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最终实际支付的赏金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四章、知识产权
1、本协议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在甲方支付完全部项目款后,归甲方所有,乙方或乙方委托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保留法律规定禁止转让部分的知识产权,同时保留服务成果用于案例展示、评选的权利。但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应当保证服务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侵权行为,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甲方的服务需求如需采购第三方知识产权产品的,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支付采购费用后,乙方予以采购并使 用或有甲方自行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使用。
4、甲方在未付清所有服务费用之前,不得使用服务成果,不得主张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如甲方在未付清服务费用之前自行或许可他人使用(包含但不限于直接使用、修改后使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的,导致乙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甲方应积极就服务成果申请相关知识产权(如有),如发生第三方侵权的,乙方可协助甲方维权,但不对维权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责任限制
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乙方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3、在乙方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第六章、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提交服务成果的,应按项目费用总额的0.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未付款中扣除),延期达15天及以上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已收取的费用应予退还。 乙方承担责任以收取的服务费用为限,仅在已收取的服务费用范围内承担责任。
2、甲方在服务期间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协议的,已支付费用无权要求返还。
3、乙方在服务期间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协议的,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第七章、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释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浙江联泰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即西湖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其他
1、本协议以电子文本形式生成,甲方与乙方完成协议订立手续后,即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的任何约定如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无效的,该无效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甲方与乙方仍因履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权利义务。